各有關單位:
根據《“十四五”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數字鄉村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推進農業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助力數字鄉村及智慧農業高質量發展,現就開展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項目制修訂立項建議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一)圍繞重點工作。圍繞建設農業強國目標,以支撐農業農村重點工作為導向,發揮標準對行業發展的引領作用,進一步完善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標準體系。
(二)聚焦行業需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農業各領域各環節數字化轉型實際需求,加強共性關鍵標準與通用技術規范的制修訂,促進智慧農業和數字鄉村規范健康發展。
(三)注重標準效益。擬立項標準應具備一定應用規模,技術能夠代表行業發展水平和方向,具有較好的標準化基礎、發展潛力和推廣價值。優先支持實施效果好、符合相關要求的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推薦立項。
二、重點領域
(一)基礎通用標準。重點包括:智慧農業技術裝備及專用軟件平臺涉及的硬件接口、數據接口等標準。
(二)專業性標準。重點包括:智慧農業技術裝備的性能參數、作業規范、質量要求等標準;智慧農業技術裝備集成應用標準;智慧農業技術裝備及專用軟件平臺檢驗檢測所需的可靠性要求、試驗方法、檢驗流程、評價規則等檢驗評價標準;智慧農業技術裝備集成應用效果的總體評價要求、指標體系與計算方法等標準;農產品電商、農業信息服務等方面的服務要求、技術規程標準。
(三)其他相關標準。支撐數字鄉村、智慧農業發展需要,并與我國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補充配套的其他標準。
三、報送要求
(一)在確保與其他已制發或已獲批立項申報計劃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交叉重復的前提下,申報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立項建議。請務必提前登錄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std.samr.gov.cn)、全國農業食品標準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Index)查重。
(二)項目申報單位必須為獨立法人,既可以獨立申報也可以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需對申報單位排序。項目申報負責人須具備副高級以上(含)技術職稱,熟悉標準制修訂相關業務,或就擬申報立項建議開展過標準化工作專家咨詢。立項任務原則上于一年內完成,2022年以前經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獲批立項但尚未完成制修訂任務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申報新項目資格。
(三)請參照農業信息化標準體系框架(附件1),認真填寫《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一覽表》(附件2)和《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附件3),加蓋公章后連同申報項目標準草案(附件4)一起,于2023年12月22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將發至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秘書處將根據部里統一工作部署組織開展立項申報遴選、推薦等工作。經農業農村部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評審通過的項目建議將納入農業農村部標準項目庫管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楊碩
電 話:010-59192252
電子郵箱:xxzxyjgh@163.com
附件:
1.農業信息化標準體系框架
2.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一覽表
3.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
4.立項建議標準草案
農業農村部農業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代章)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下載:
附件3-2024年農業信息化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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